买到个与知名商标近似的“山寨”商标,以为捡到大便宜,结果是被商标注册人误导,使企业吃了大亏。近日,李沧区一家企业因购买并使用商标注册人仿冒的知名商标而受到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商标受理通知书》不是《商标注册证》,使用未注册商标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国内知名的润滑油品牌是×××长城,结果这家企业使用了×××长城的品牌,里面只少了个‘化’字,经认定这是商标侵权。”李沧工商经检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近日根据举报在重庆中路一家润滑油经销处查获了一批假冒国内某知名品牌润滑油公司产品的润滑油,同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另外一批润滑油使用的商标与该润滑油公司的驰名商标字样很接近,较易引起消费者误认,经过执法人员检查,确认侵权事实成立。“但是涉嫌侵权的这家润滑油企业却告诉我们,他们的商标也是注册的合法商标。”工商执法人员要求查看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该企业出示的却是一份《商标受理通知书》,并称当初购买此商标的商标代理人说有了这份文书就可以使用。工商人员解释,涉嫌侵权企业手上的这份《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能表示商标注册成功,只有申请人领到《商标注册证》,注册的商标才受到保护。
李沧工商经检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近期在查处冒充注册商标和商标侵权时已遇到多起类似案件,有一些企业从商标注册人手中买到与知名商标近似的“山寨”商标,以为捡到大便宜了。但是经过工商调查,这些“山寨”商标都是只领到《商标受理通知书》而未得到《商标注册证》的假商标。这种情况中的商标一旦涉嫌侵权,购买商标的企业往往要被处以侵权产品十倍或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售卖此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却不受处罚。在此,工商部门提醒经营者,《商标受理通知书》不是《商标注册证》,使用未注册商标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则依法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