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费劲千辛万苦才把商标注册成功,但是等拿到注册证之后却发现竟然还有人注册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商标,而且还没有被商标局驳回。这是怎么回事?说好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会被驳回呢?这个时候商标权人就会很不淡定了,毕竟这个商标自己已经在使用了,而且花费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在宣传,现在出现一样的了,感觉自己在给他做宣传。
其实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并不是商标局的疏忽,根据商标法规定,只有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标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才会被商标局驳回,换言之就是如果你们两个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同的类别上,商标局就会对其核准注册的。
给大家简单举一个例子:如果你的商标是在28类上核准注册的,那么其他人在33类上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是可以通过的,因为28类与33类不属于相同类别。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两个商标属于同一类别但是不是同一个群组也不算类似商品。比如说:你的商标在28类中具体核准注册的商品是玩具(属于2802群组),而另一个公司申请的商标在28类中具体核准注册的商品是钓具(属于2811群组),那么也是可以通过的,因为2802和2811不是相似群组。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大企业会在注册商标之后把相关类别以及关联类别都一并注册了,甚至有资本的都是把商标全类注册了,这样做就是为了一是避免其他人或公司在不同类别上注册与自己相同的商标,意图“蹭热度”“搭顺风车”等行为;二是自己企业以后可能会往其他行业发展,全类保护就不会有人阻挡自己的发展扩大了。毕竟现在大家对商标的保护意识增强,很多人都在注册商标,如果自己不及时注册商标,可能就会被别人抢先保护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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