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致敬科学的幌子,目的是卖更多卷烟
与天眼蕴含的科学家精神根本不符
8月13日,有消息称,云南一家烟草公司将国家高科技成果“天眼”天文望远镜抢注为商标,引发热议。
商标是企业竞争的利器,近年来商标大战屡屡上演,甚至恶意抢注商标等乱象也层出不穷。但“天眼”成了烟草商标,还是匪夷所思。国之重器的“天眼”怎会成为烟草商标?烟草公司煞费苦心为哪般?
是致敬还是碰瓷?
8月13日,中国控烟协会对外公布一份呼吁书指出,国之重器“天眼”被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云红河烟草公司)抢注为烟草商标,为此呼吁有关单位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
坐落于贵州的“天眼”,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世界最大单口径的射电望远镜,专门用于天文观测,由南仁东等科学家历时22年并最终于2016年建成。 虽然隐身于贵州大山之中,但随着天眼观测到上百颗脉冲星等成果不断显现,其知名度与日俱增,是令人瞩目的国之重器。
商标注册信息显示,在2017年3月,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红云红河烟草公司申请注册“天眼”商标,其商标名称和形象就是“天眼”两个字。2018年4月,红云红河烟草公司申请注册另外两个涉及天眼的商标,分别是“天眼云烟”和“天眼云烟FAST”。
据了解,目前红云红河烟草公司的“天眼”牌卷烟已经陆续投产,并在贵州、云南等地销售。
从时间上看,“天眼”望远镜建成在前,“天眼”卷烟商标注册在后,且“天眼”卷烟商标的注册时间正是在“天眼”望远镜名声渐显之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天眼”是一个文化名词,按照国际惯例和相关规定,商标注册是“先到先得”,此前也有一些涉及天眼的公司及商标,是否抢注商标,关键要看两者在实质指向上是否一致。
那么,此“天眼”是彼“天眼”吗?
对此,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是“天眼云烟FAST”商标中的FAST是“天眼”望远镜的英文缩写;二是标识上看,“天眼云烟”和“天眼云烟FAST”的商标图案以及已生产的“天眼”卷烟外包装上,均有与“天眼”相关联的天文环境标识;三是“天眼云烟”和“天眼云烟FAST”的商标信息均包含“SINCE 2016”字样,这与“天眼”望远镜的建成时间一致。
“这根本不是致敬科学,而是碰瓷天眼、亵渎科学。科学旨在服务于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而吸烟危害健康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天眼所蕴含的科学家精神怎能用于与健康中国相违背的烟草上?”廖文科表示,这是打着致敬科学的幌子宣传烟草,目的是想卖出更多的卷烟。
如何收入囊中?
商标是企业竞争的重要砝码,是商家必争之地。作为国之重器的“天眼”,固然是形神俱佳,是作商标的好料,但无论是内涵、还是业务,乃至于地缘上一个位于贵州、一个位于云南,天眼望远镜与烟草两者均没有实质性关联,但最终为何,红云红河烟草公司竟能将“天眼”商标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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