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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商标,不能用!

    假冒注册商标

    将受到什么处罚?

    2017年12月,某环保公司中标一职业学院中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为赚取利润,2018年2月,该公司的负责人倪某某及设备采购员王某某在一风机制造公司购买了3台普通品牌鼓风机来冒充中标合同中约定的如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如风牌三叶罗茨鼓风机(企业及产品均为化名),并购买了3套假冒的如风牌三叶罗茨鼓风机的商标标识规格铭牌、合格证等替换到3台普通品牌鼓风机上,且在外包装箱中喷涂“山东如风”字样,经查,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达102516元,该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审理结果

    案发后,某环保公司积极赔偿了如风机械公司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被告单位被告人均主动认罪认罚、具有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最终,公司负责人倪某某、采购员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单位单处罚金十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徽点金商标提供专业的咨询,欢迎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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