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名大学清华大学申请的“清华”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他人提出撤销申请。事实再一次证明,无论多大的企业或单位,没有精心维护好商标,做好商标管理,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待!
清华大学毕竟是我国知名高校,对于商标的保护还是很在意的,曾凭借一己之力打退许多商标侵权。清华大学也是做了全类别保护,还拥有驰名商标,但是谁能想到这一次遭到撤三。到底是谁盯上了清华呢?
事实上,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用于别人注册商标的情况,而对于自身未使用的商标,依旧是能被撤销的。也就是说,虽然清华大学的32类“清华”商标被撤销,但是他人要想在32类注册清华相似的商标,还是会被驳回的。
商标撤三到底是什么呢?
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且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
商标注册成功了,为什么还会被撤销掉?
根据《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规定:
“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且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其目的是清除闲置商标,避免浪费公共资源。
综上,如果您申请的商标正处于驳回状态,不知所措,想复审但对商标法的了解没有十足的把握,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您可以全权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代为办理,代理公司会周全考虑,全方位权衡,驳回复审与撤三申请完美搭配,大大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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