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考古发掘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三星堆再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天眼查数据显示,在三星堆新发掘成果宣布之后短短几天内,被抢注的“三星堆”商标就达20多个,国际分类包括科学仪器、金属材料、运输工具、教育娱乐、酒类等。尽管这些被申请的商标目前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而法律人士也多认为这些商标最终不大可能被审核注册,但这种蹭热点,试图混淆视听、恶意竞争的做法,当引起警惕。
事实上,“三星堆”商标遭碰瓷式抢注,这并非第一次。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带有“三星堆”名称的商标,已申请的398件,95件已注册通过,其中有46件为三星堆博物馆申请注册,其余为其他单位注册。这就意味着,目前带有“三星堆”名称的商标,有一半多不属于三星堆博物馆,它们均有“碰瓷”嫌疑。正是意识到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三星堆博物馆于2012年4月16日开始申请“三星堆”相关商标。
基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以及我国《商标法》确立的“注册在先”原则,在商标权问题上,谁先注册,法律保护谁。显然,在三星堆博物馆申请之前已经注册使用的“三星堆”相关商标,就算有“碰瓷”嫌疑,也是受《商标法》保护的。除非商标所有权人在商标有效期满未续展导致商标注销,否则三星堆博物馆想在该商标国际分类中使用“三星堆”这个名称,便涉嫌违法。
对于“三星堆”商标遭抢注问题,舆论的态度并不一致。有网友提出,三星堆博物馆作为文保单位应爱惜自家的知识产权,如果自己不珍惜,就别怪别人惦记。当然,更多的人还是支持三星堆博物馆的。他们一方面建议馆方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另一方面呼吁立法机构和相关部门完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尤其是对那些恶意抢注商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在商标权益方面,要实现全面保护,最直接的办法是“把所有的路都占上,不让别有用心的人走”,即将某个商标下的45个类别全部注册。三星堆博物馆也曾试图通过扩大商标注册范围实现最大程度的自我保护,但最终放弃了,原因是这样做成本太高。虽然近些年商标申请的费用已经大幅下降,由原来的1000元降到了300元,但全类别申请商标的费用加起来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即使商标注册成功,若3年内未使用,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有可能被撤销。
在没有足够财力支撑的情况下,若想花较少的钱收到较好的商标保护效果,还有一个方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就可以实现跨类别保护。故宫就是一个利用驰名商标认定实现自我保护的成功先例。早在2016年,故宫博物院持有的“故宫”“紫禁城”商标就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些非故宫博物院申请的“碰瓷式”商标最终都未被审核注册。三星堆博物馆不妨汲取故宫的经验。
当然,最大程度地实现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仅靠权利人自家努力是不行的,还得靠运转有效的法规机制。一方面,要加快完善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规制度,特别是要对恶意抢注进行法律界定,并制定罚则;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明显蹭热点、傍名气乃至违背公德的抢注商标行为,不仅要依法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还应该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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