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持续了五年的“货拉拉”商标之争终于落下了帷幕。法院驳回了石家庄尼沃复合材料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深圳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夺回了“货拉拉”第39类货运相关服务的商标权。历经无效宣告、一审、二审,虽然正义的天平最终还是倾斜到了货拉拉一方,但这个过程也未免过于漫长和曲折。
虽然负面不断,官司缠身,但货拉拉在“共享货运”这个领域的地位还是不容小觑。2013年,创始人周胜馥在香港创立货拉拉,2014年进入内地市场。货拉拉官方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3月,货拉拉业务范围已覆盖363座中国大陆城市,平均月活司机58万,月活用户达760万。
2015年1月3日,货拉拉公司获得1000万美元首轮融资。一天后,石家庄尼沃复合材料商贸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资料显示,此前货拉拉在2014年进入内地市场时提交了“货拉拉”第42类科技科学类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15年成功获批,并未提交第39类的商标注册申请。
直到2016年4月14日,货拉拉才向商标局提交了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在时间上比尼沃公司晚了一年有余,可想而知货拉拉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了。
没有对应品类的商标使用权,维权也会举步维艰。随着“货拉拉”的名气越来越大,碰瓷者也越来越多。打着货拉拉旗号的搬家公司、小型货运公司遍地开花,其中不乏一些真实的货拉拉平台司机,转而利用平台的名气经营起自己的线下业务。
截至目前,美团和大众点评上依然存在着一些真假难辨的“货拉拉搬家”商户。这些商户不仅分走了本来应该属于“货拉拉”的流量和用户,同时脱离了平台的监管也很难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最终造成的不良影响还可能由货拉拉来承担,给货拉拉的经营埋下了众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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