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的商标确权,将有力打击外部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中国生物品牌保护工作迈向新局面。”近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该公司申请的“中国生物”商标日前获得核准并公告,标志着其品牌建设工作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对于含有“中国”字样的商标,我国商标行政管理部门一直从严审查,慎之又慎。为何“中国生物”商标能够获准注册?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包含“中国”字样的商标?又有哪些包含“中国”字样的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多位专家,探寻含“中国”字样商标的申请与审查规则。
“国家名称是国家的象征,如果允许随意将其作为商标的组成要素予以注册并进行商业使用,将导致国家名称的滥用,损害国家尊严,也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对于含‘中国’字样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国商标行政管理部门一直从严审查、慎之又慎。”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介绍,《商标审查审理指南》指出,商标注册审查审理不仅要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利益,还要承担维护国家尊严、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而国家名称与国家尊严紧密相连,对含“中国”字样的商标应严格审查审理,原则上禁止相关标志的注册和使用。
“国家名称本身具有公共资源的属性。从产生上看,国家名称是在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通过长期的实践和变迁形成的;从功能上看,国家名称不是普通的词汇,其首要功能是指向具体的国家实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指示功能。公共资源的属性,使得原则上不能允许随意将国家名称作为商标的组成要素,从而使其成为私权保护对象进而获得排他、独占的地位。”杜颖表示,国家名称具有象征国家领土和主权尊严的重要意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允许随意将含“中国”字样的标志作为商标进行独占性使用,会产生以国家名义背书的效果,同时商标所标示的商品信誉会影响国家尊严。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同我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任何主体都不得将含有“中国”字样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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