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靠衣装马靠鞍,商标是企业品牌辨识度的重要标识,注册商标可以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其他商家及个人的侵犯。商标注册得当可以避免同行业及类似行业的相同商标名称的侵犯,以便更好地保护企业形象。但是随着中国汉字结合而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多,遇上近似商标的几率也越来越大。当企业遇上近似商标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
案件回顾
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号令羊汤 秦 ”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驳回在35类服务上的使用。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复审。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号令羊汤 秦 ”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没有出现明显的“卍”标志,仅仅是图形部分中帽子部分出现图案,所占面积极小且与其他部分紧密拼接在一起,是复合史实。
二、申请商标“号令羊汤 秦 ”由图形和中文构成,“秦”字藏在图形中,作为图案出现。中文部分“号令”一语双关,即表示申请人名字“惠浩令”,又表示秦始皇号令天下,用在35类服务上与各引证商标显著主体、含义、读音、使用范围等等方面区分显著,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三、以下商标为注册成功的商标,其中“秦”都能够注册,说明国家商标局认为这种文字本身不构成近似或不阻碍商标的有效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申请商标在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未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结合申请商标本身与前述引证商标差别明显,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商标,故此申请人衷心恳请贵局判定申请商标与前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四、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目的是用于宣传经营的自主品牌,自申请商标品牌成立以来,该标志取得了广泛的市场影响力,无疑凸显和加强了申请商标标志的显著性。
五、“号令羊汤 秦 ”商标是申请人经过持久的构想而成,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并获得了国家版权局的认可,并下发作品登记证书,是申请人原创作品,具备突出的显著性和强烈的可辨识度,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商标注册条件。
此商标的价值也已经与申请人密切相关。其不仅具备商标应有的最基本功能,即区分服务的不同来源。最重要的是,申请商标代表了良好的信誉。为维护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申请商标应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对商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拿到商标注册证以后,若发现有他人申请的商标与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近似,即“商标被近似”。可以在他人申请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者撤销申请,来有效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企业的商标注册是一个繁琐的事情,稍有不慎,可能就会面临被异议或者被驳回的风险。如果想在商标注册中避免近似商标的情况,您可选择专业的服务人员及平台,这样可以大大节约您的时间及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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