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经过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还会迎接接下来的“挑战”——3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总局就会发证,代表商标正式注册成功。
那么商标异议和被异议是什么?又该如何应对?今天带您了解如何提出商标或进行异议答辩。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谁可以提出?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有什么作用?
商标异议有三个重要作用:
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异议答辩是什么?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如何进行答辩?
一、突出自身优势。如果被异议的商标本身有一定的独创性,或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都可以作为答辩的有力证据。
二、在规定时间进行答辩。商标的答辩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如未在规定期限答辩就会被视为弃权。答辩材料补充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递交。
三、有理有据,合理分析。全面详细地分析对自身合理和有利的方面。如果想论证自身的商标不近似时,可以从商标的音、形、义等角度进行阐述;如果想论证自身的商品不类似时,就可以从商品本身说明区别,尤其是是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使用。
四、答辩针对性强。答辩需要对异议的理由有理有据,逐条进行反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答辩,给予专业角度的分析,被异议人所递交材料证据需合法性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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