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无品牌服饰上缝上领标和防伪标,再挂上吊牌后,假冒知名品牌服饰出售。日前,被告人胡某某因假冒知名注册商标品牌服饰,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9月,胡某某在杭州打工期间,发现他人在淘宝店铺销售假冒品牌的服饰牟利后,决定采取相同的方式,销售假冒“broadcast播”等品牌的服装赚钱。 胡某某通过亲戚,在杭州某服装市场购入各类不带商标的“白板”服饰,以及印制有“broadcast播”等注册商标的吊牌、领标和防伪标等物品后,利用缝纫机,将领标和防伪标缝制在购买的“白板”服饰上,并挂好吊牌,套入自行购买的印有品牌名字的胶袋后,制成假冒相应品牌的服饰。胡某某使用本人和其亲戚朋友的名义,先后注册了“XX折扣店”“XX代购小店”“XX代购店”等五家网络店铺,售卖“broadcast播”系列服饰产品。 2021年11月,一买家在其经营的店铺内购买服饰,收货后发现该服饰做工粗糙疑似假冒产品,本案遂案发。 经审查,胡某某实际控制的5家店铺销售假冒品牌服饰的金额为人民币47.7万余元,现场查获的假冒品牌服饰的价值为17.4万余元,合计65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胡某某不仅实施了销售假冒品牌服饰的行为,更通过采购无品牌服饰、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吊牌和胶袋,自行加工、贴牌缝制仿冒品牌服饰,故在定性时,应对生产和销售行为予以整体评价,若仅仅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无法涵盖本案的“生产”行为。经与相关品牌方确认,胡某某销售的品牌服饰均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胡某某认为,自己淘宝店铺售卖的自主品牌服饰的销售金额,不应计入犯罪金额。检察官仔细审查后认为,虽然胡某某自2018年3月起,自行注册了“货播特”等数个商标,但是在淘宝店铺的产品介绍中,其并未将他注册的商标作为商标使用,而是通过前后文字的组合造句,突出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播”。例如,“正货播特惠2021年冬羽绒服”,使得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是“播”品牌的服装,而实际发货的均为贴牌“播”服装,该行为就是一种“傍名牌”,故检察官对被告人的辩解不予采信。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最终被告人胡某某认罪认罚,赔偿了商标所有人的损失并获得谅解。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3万元。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的商家企图通过走捷径的方式,仿造知名品牌赚取快钱,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换来的只能是牢狱之灾。广大买家也要擦亮眼睛,正确识别市场上质量参差不齐的产品,切勿贪图低价,尽量通过官方认证的购买渠道购入品牌产品,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