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手南郑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并促使完成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是陕西省首件商标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例。 “都是三花石村的乡里乡亲,不好意思上门争辩,到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或去法院打官司都太伤和气了,我们不要赔偿,只要求停止侵权就行了,希望市场监管局能予以帮助。”当事人“三花石挂面”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为难地说。 近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咨询求助,称自家生产的挂面因销量较好,陆续有同村邻居开店销售同类产品,在店铺名称和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在给超市供货过程中发现,标称为“三花石康健挂面”的产品由于包装袋形状、颜色、产品名称、产地都非常近似,顾客甚至超市工作人员都无法一眼分辨两家的产品,已严重影响到自家的生产销售和声誉,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接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汉中市、南郑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上门开展了维权援助调解工作。原来,相对人印制的“三花石康健挂面”也已经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但由于与在先的“三花石挂面”商标近似,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 调解人员分别对案件双方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考虑到相对人小本经营不易,刚刚印制好的一批产品包装袋成本较高,经调解,当事人同意相对人使用已印制好的产品包装袋至2023年12月31日,相对人承诺于2024年1月1日后不再使用与“三花石挂面”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和图片作为产品名称,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商标侵权行政调解协议后,南郑区市场监管局又主动联系南郑区人民法院,按照《汉中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双方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进一步保障了双方权益,给经营主体吃了“定心丸”。至此,该起商标侵权纠纷圆满化解,仅用了4个工作日。 之后,调解人员还鼓励相对人尽快到汉中商标受理窗口再次申请注册新的商标,帮扶指导其打造自己的商标品牌。 本案作为陕西省首例成功调解并经司法确认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不但及时化解了一起司法诉讼,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减少了双方经济损失,缓和了邻里矛盾,又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探索出一条新路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有机衔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司法需求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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