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遥领先”一词因被 华为高管余承东在发布会多次使用,成为网络热词。近日, 一则新闻称深圳两公司申请注册“遥遥领先”商标,国际分类为科学仪器和教育娱乐。笔者查了一下,“遥遥领先”居然在大约20个类别获得了 商标注册,其中还包括第9类科学仪器大部分小类相关的产品,比如0907的无线电设备产品。要知道,华为最近发布的平板电脑和手机产品也都属于第9类的0907小类。 对此,笔者有点疑惑,“遥遥领先”一词的自然含义为领先其他人很多的状态,作为商标,首先缺乏显著性,把一种状态申请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没有识别度;其次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被商标命名的产品遥遥领先了,那对竞争对手而言是一种强烈的贬低,所以这个名称不适宜作为商标。有人申请“遥遥领先”不足为奇,不懂法或者投机取巧的情况社会上不少,商标局驳回就是了。 比如浙江有家糖炒栗子店,在《广告法》修订版刚刚生效后用杭州最优秀的炒货特色店铺”、杭州最优秀的炒货店、杭州最优炒货店、杭州最特色炒货铺店进行宣传,就被罚了20万元,虽然后来法院调整为10万元,但那是因为念其经营规模小减轻了处罚,普通的公司的标准估计还会是20万元。
最后说一下如果商标局犯错,该怎么救济?可能有读者会问:商标局是国家机关,他们也会犯错吗?其实根据统计数据,我国每年有几百万件商标申请,比如2022
年,我国商标申请量为 751.6 万件;商标注册量为617.7
万件,处理这么多申请,犯错应该也在所难免。如果有读者认为“遥遥领先”不应该被注册成商标的,可以就此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另一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商标无效申请,理由就是该《商标法》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该标识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且不具有显著性。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此进行审理,如果发现确实存在该问题的,会撤销这个商标注册。 合肥商标提供专业的咨询,欢迎前来! 合肥商标注册(www.ah3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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