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公正判决还了诚信经营企业一个公道,也维护了我们多年的商誉。”拿到判决书,江苏南京某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日前,被称为“受让人恶意抢注商标‘第一案’”的某贝驾考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落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人停止使用含“某贝”字样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表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连带赔偿南京某公司损失20万元。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形资产和重要的知识产权。近年来,我国商标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商标申请注册质量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为4614.6万件。但同时,“傍名牌”“搭便车”“囤商标”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时有发生,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商标被恶意抢注,到“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被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现象频频进入公众视野,引发广泛关注,不仅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利益,也扰乱了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如何管好商标注册秩序“红绿灯”,保障企业及个人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科创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往往是“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但是,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成了一些企业、个人的生财之道,通过注册大量与他人品牌相似或潜在热门商标,以期通过转让或许可获取高额利润。以至于不少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树立起的品牌,最后竟发现是“为他人作嫁衣裳”。2022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重点打击十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某贝驾考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南京某公司运营某贝驾考网站及手机软件,但上海某公司却抢注“某贝”商标,并授权西安某科技公司、西安某公司使用。后来,西安某公司反向投诉南京某公司,请求平台下架其应用软件。南京某公司认为二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将其告上法庭。该案经过一审、被告上诉,陕西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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