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庄吉集团网站首页贴出标题为“七年商标官司 庄吉赢了沃尔玛”的新闻。此时,距沃尔玛首次申请撤销“GEORGE庄吉及图”商标的时间已经将近7年,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GEORGE庄吉及图”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已过了20天。
庄吉集团是中国浙江温州一家民营企业,创办于1993年,主营服装,而沃尔玛是世界零售业巨头,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企业为什么会兵戎相见?
争端缘起商标注册
回溯到2001年,沃尔玛进驻中国市场时,在中国申请注册了400多个商标,“GEORGE”为其申请的商标之一。但早在1994年庄吉公司就申请注册了“GEORGE庄吉及图”商标,使用范围为第25大类,在服装等商品上广泛使用。而庄吉公司也在1996年升级为庄吉集团。
庄吉外宣部发言人余贤贵告诉记者,“GEORGE”的中文译音是“乔治”,在美国属于耳熟能详的大姓,“GEORGE”作为商标比较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但是在中国,“GEORGE庄吉及图”商标已经被庄吉较大范围注册,这使沃尔玛遇到注册障碍。
2003年1月16日,沃尔玛公司以“庄吉集团在2000年1月16日至2003年1月15日期间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GEORGE庄吉及图”商标,双方展开持久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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