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虚拟店铺越来越火,但也有一些假冒伪劣的产品悄悄地转向了网络,有的网店店主甚至觉得网络上卖点仿冒、假冒品牌没事。近日,上饶一网店主李某就因为在网店卖假冒“芳奈儿”内衣,被厂家告上了法庭,最终被判赔偿商标授权人7000元。
3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得知,广州芳奈公司发现,在淘宝网“开心拍拍88”网店,有“FanGnaiEr芳奈儿”内衣出售。该公司通过在线订购商品、付款等方式保留了证据。经芳奈公司确认,“开心拍拍88”网店出售的内衣为假冒“FanGnaiEr芳奈儿”产品。随后,该公司向店主索赔,但店主却不予回复。
2012年底,芳奈公司向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网店店主李某侵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李某认为自己整个事件几乎没获利,拒绝接受芳奈公司索赔15万元的诉讼请求。上饶中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确实侵犯了“芳奈儿”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判决其赔偿芳奈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
一审判决后,芳奈公司认为判决赔偿金额过低,请求改判为李某赔偿芳奈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江西高院为查明案件事实,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取了“开心拍拍88”网店销售侵权产品时前后各三个月的销售交易记录,并引导李某从网站后台将自己的交易记录调出以供核对。最终,李某选择了与芳奈公司和解,赔偿7000元。
提醒
江西法院受理多起侵权纠纷
江西省高院的一名法官表示,自2012年底以来,江西三级法院已受理了多起电子商务引发的商标权侵权纠纷,假冒伪劣商品在网络上的泛滥已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
法官提醒,网店店主不要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侵权事件多发、权利人调查取证困难”等侥幸心理,误以为电子商务是规避法律监管的“售假天堂”。其实,电子商务平台具有安全可靠的记录和储存系统,对商户的每笔交易都记录在案。发生纠纷后,被侵权人取证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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