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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6)日,“石室”被成功认定为四川省和成都市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在成都石室中学举行。成都石室中学校长田间、副校长亢进,成都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谷岩、所长李洁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据悉,2013年12月10日“石室”被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成都市著名商标。12月27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依据《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依法认定“石室”为四川省著名商标。成为成都和四川第一家被成功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公益性质公办学校。
据石室中学校长田间介绍,石室中学源于西汉景帝末年蜀郡太守文翁创建的“石室精舍”至今两千多年,是第一所我国地方政府兴办的学校。如今,“石室”已经成了四川教育的标志性品牌,却屡受侵犯。一些企业冒用“文翁”、“石室”品牌从事经营活动,一些社会机构以“石室”名义宣传招生,注册虚假网站,甚至恶意抢注“石室”商标。面对不法侵权行为,石室中学于1996年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石室”、“文翁石室”、“成都四中”等商标,而今,“石室”成为四川省和成都市的著名商标,石室中学将规范石室集团兄弟学校的商标使用、开发校园文化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同时严厉打击不法的侵权行为。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美誉度,并加大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争取让“石室”成为全国驰名商标。
成都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谷岩表示“石室”是石室中学的无形资产,石室中学奋起维权具有远见卓识,成为成都和四川第一家被成功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公益性质公办学校,对其他学校同样具有示范性作用。自己也将进一步全力支持与配合石室中学争取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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