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设计
商标分类
在线申请
商标查询
公司服务 More>>
服务范围
商标续展
商标转让
商标异议或异议答辩
近期办理商标 More>>
第4类“鹰鸿鹰王”商标受理通知...
第35类“徽味萌叔坛卤”商标受...
第25类“战神联盟”商标受理通...
第35类“英诺PLUS”商标受...
第43类“徽味萌叔坛卤”商标受...
第29类“徽味萌叔坛卤”商标受...
近期下达商标 More>>
第35类“冠老师”商标注册证
第25类“印象树”商标注册证
第11类“欧格仕”商标注册证
第44类“INNOTERS”商...
第9类“美翠斯”商标注册证
第25类“迈对”商标注册证
我们的客户 More>>
[安徽商标注册]安徽文达电脑专...
[安徽商标注册]纪念日集团
[合肥商标注册]安徽路基亚电动...
[安徽商标注册]安徽圣大房地产...
[合肥商标注册]合肥滨湖投资控...
[合肥商标注册]金塘利安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新闻-正文
安徽省高院终审判决:合肥采蝶轩打赢商标纠纷案

    持续一年多的采蝶轩商标纠纷案件日前落下了帷幕。昨天,记者获悉,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山采蝶轩”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2012年9月底,广东省中山市食品总公司对外发布消息,称“合肥采蝶轩”在食品宣传资料及食品外部包装上使用了该公司的商标“采蝶轩”和蝴蝶图形,构成侵权。当年12月4日,“中山采蝶轩”与“合肥采蝶轩”的“采蝶轩”商标纠纷案件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围绕着谁先用“采蝶轩”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焦点问题展开。

  去年7月份,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蛋糕、面包等烘焙食品的生产、销售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原告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使用地域主要局限在珠三角部分地区。“合肥采蝶轩”自成立以来持续使用“采蝶轩”标志,经营烘焙产品十余年,经营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商标在合肥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由其独创。故此,合肥市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随后,“中山采蝶轩”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昨天,记者获悉,省高院日前也已作出终审判决。省高院驳回了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在连续两场的采蝶轩商标纠纷PK中,“合肥采蝶轩”都胜出。

    本文由合肥商标注册www.ah31.net)分享


  浏览0次   【加入收藏】  【打印文章】  
公司简介 | 业务范围 | 本站律师 | 客户投诉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我要留言 | 友情链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站前路宝文商务大厦(白马大厦)908室  商标注册  商标代理  商标转让  安徽商标注册  合肥商标注册
电话:0551-64208159 64222728   传真:0551-64208159   手机:13329018643   E-mail:dianjintm@gmail.com
版权所有:安徽省点金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5006188号-2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