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设计
商标分类
在线申请
商标查询
公司服务 More>>
服务范围
商标续展
商标转让
商标异议或异议答辩
近期办理商标 More>>
第4类“鹰鸿鹰王”商标受理通知...
第35类“徽味萌叔坛卤”商标受...
第25类“战神联盟”商标受理通...
第35类“英诺PLUS”商标受...
第43类“徽味萌叔坛卤”商标受...
第29类“徽味萌叔坛卤”商标受...
近期下达商标 More>>
第35类“冠老师”商标注册证
第25类“印象树”商标注册证
第11类“欧格仕”商标注册证
第44类“INNOTERS”商...
第9类“美翠斯”商标注册证
第25类“迈对”商标注册证
我们的客户 More>>
[安徽商标注册]安徽文达电脑专...
[安徽商标注册]纪念日集团
[合肥商标注册]安徽路基亚电动...
[安徽商标注册]安徽圣大房地产...
[合肥商标注册]合肥滨湖投资控...
[合肥商标注册]金塘利安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维权-正文
顾客认为“贵人鸟”误导消费获退款

      贵人鸟专卖店将“中国驰名商标”等标识标注在衣服商标上,消费者袁先生购买了两套服装后,发现这些称号只能用于该公司的鞋类产品上。认为受到欺诈和误导的袁先生便将贵人鸟专卖店诉至法院。近日,在密云法院的调解下,袁先生已经穿过的贵人鸟服装获全额退款。  

   2007年,袁先生在密云县贵人鸟专卖店花400元购买了两套贵人鸟服装。服装包装及服装商标上均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等标识。回家后,袁先生在工商总局网站上查询发现,贵人鸟系列的“中国驰名商标”等标识只有鞋类产品才能使用,不包括服装类商品。

   袁先生认为,贵人鸟专卖店陈设的广告标牌上用大幅字体宣传贵人鸟系列系“中国驰名商标及国家免检产品”等,是误导消费者,属于故意欺诈,因此他将该店主诉至法院,索要双倍赔偿。

   该专卖店店主孙某称,自己经营的贵人鸟品牌商标虽只在鞋类产品上享有此类称号,但在经营过程中并未隐瞒事实,故意引导消费者,所以不存在欺诈行为。而且服装和商标标识也是贵人鸟公司生产的,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双倍赔偿。

   最终,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调解,店主孙某当庭对袁先生已经穿过的贵人鸟品牌服装全额退款。


  浏览0次   【加入收藏】  【打印文章】  
公司简介 | 业务范围 | 本站律师 | 客户投诉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我要留言 | 友情链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站前路宝文商务大厦(白马大厦)908室  商标注册  商标代理  商标转让  安徽商标注册  合肥商标注册
电话:0551-64208159 64222728   传真:0551-64208159   手机:13329018643   E-mail:dianjintm@gmail.com
版权所有:安徽省点金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5006188号-2 站长统计